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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牌的维护与加固 |
| 为了减少和根本杜绝户外广告“隐形杀手”的危害,各地纷纷出台了许多户外广告的管理措施,西安市在即将出台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中规定,城区范围内建筑屋顶部设置的广告,高度不得高于6米;严禁在建筑物外立面悬挂条幅、布幔;所有门店牌匾自身高度不得超过1.5米;建筑工地围墙广告牌要统一在围墙内设置,其高度在围墙以上、6米以下。
7月1日开始施行的《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户外广告发布者未及时维护、更新户外广告设施,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面对汛期的到来,一些城市加强了对户外广告牌的安全管理。近日上海市防汛防台指挥部对市区内的户外广告牌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超高超大广告设施实施拆除,并规定:今后60米以上的高楼将不再设广告和非广告设施;目前60米以上的高楼已设有户外广告设施的到期后将不再延长审批,将全部进行拆除;同时市容环卫部门将修订相关规范,依法行政。南京市容局在7月初发布的紧急通知中,要求南京市各广告经营单位及相关单位,做好户外广告和标志的安全管理,防止台风、暴雨破坏造成的危害。对防范不力或因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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